关于认真做好省直机关青年联合会第三届委员会委员预选人员推荐工作的通知



 

关于认真做好省直机关青年联合会第三届委员会委员预选人员推荐工作的通知

 

省直机关各单位团组织(青年工作委员会)、事(企)业单位团组织、直属高职院校团组织

省直机关青年联合会第三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拟定于2019年12月在西宁召开。会议主要任务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省十三次党代会、团十八大、省十四次团代会和省青联十一届全会精神,总结省直机关青联第二届委员会工作,研究部署今后五年的工作任务,选举产生省直机关青年联合会第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

为保证省直机关青年联合会第三届委员会第一次全委会议的顺利召开,现将省直机关青年联合会第三届委员会委员预选人员的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1.省直各机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按照省直机关青联第三届委员会委员推荐要求,切实做好委员推荐工作。

2.各单位要按照《省直机关青联第三届委员会委员预选名额分配表》中分配的名额、界别,做好委员预选人员的推荐工作。

3.各单位预选人选简要情况请以《省直机关青年联合会第三届委员会预选人员登记表》(附件4)进行汇总,并于2019年10月28日前报省直机关团工委进行初审。

附件:

1.省直机关青联第三届委员会组成方案及推荐办法;

2.省直机关青联第三届委员会委员预选名额分配表;

3.省直机关青联第三届委员会委员界别划分说明;

4.省直机关青联第三届委员会委员预选人员登记表。

 共青团青海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19年9月29日

 

 

 

 

 

 

 

附件1:

省直机关青联第三届委员会组成方案及推荐办法

 

为认真做好省直机关青年联合会第三届委员会委员的协商推荐工作,现对第三届委员会的组成方案及委员推荐办法提出以下意见:

    一、委员构成比例

    为充分体现省直机关青联作为省直机关各族各界青年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的性质,最大范围地将各行各业优秀人才吸引到青联组织中来,在委员构成比例上,省直机关青联第三届委员会党员比例原则不超过55%;少数民族委员比例不低于30%,女委员不低于20%。

    二、委员推荐原则

    1、委员的推荐应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的工作大局,根据党对青联工作的要求、青联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需要,从有利于调动省直机关广大青年投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伟大实践的积极性,有利于组织动员省直机关各界青年积极参与“两新目标”、“三区战略”,有利于巩固和发展青年爱国统一战线的目标出发,充分考虑党员比例、民族、界别、年龄、性别等因素,统筹兼顾,合理安排。

2、推荐的委员人选应是:在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青海的伟大实践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青年代表;各民主党派、无党派团体中的优秀青年代表。委员推荐时,应特别注意推选平均年龄33周岁左右有较强代表性和影响力的优秀青年,以充分体现青联组织的特点和活力。

三、委员条件

     本届委员遴选中,应更加突出委员人选的政治素养,强调青联委员的政治素养应与青联组织的政治功能相称,强化青联委员应成为青年统战工作骨干的意识;更加突出委员人选的履职能力,强调具有为青年做事、为社会奉献的公共情怀和主观意愿,有能做事、能做成事的能力,强化青联委员应努力成为合格青年工作者的意识;更加突出委员人选的社会形象,强调青联委员应具有良好、正面和积极的社会形象,强化青联委员的社会形象关乎青联生命力的意识;更加注重委员人选的代表性,积极吸纳各区域、各领域、各群体的代表,强化青联组织大团结、大联合的特点;更加注重委员人选的成长性,注重在不同年龄段遴选有较大成长潜力的人选,强化青联组织的育人功能。

    (一)基本条件

    1.遵守本会章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2.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践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具有良好的社会形象。

  3.在本领域、本行业中业绩突出,在青年中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和影响力。

  4.热心青少年事业,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集体荣誉感,具备青联委员履职尽责的素质能力。

  5.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6.除指定席位外,新提名青联委员出任时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79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留任委员人选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1974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二)资历条件

  1.委员人选原则上从地方和行业系统会员团体其现任委员、地方性社团会员其现任常务理事、省青联十一届委员中提名推荐;常委候选人主要从十一届省青联常委、委员中提名。未曾担任上述职务的青海青年五四奖章获得者可直接作为省直机关青联委员提名人选。

2.提名为委员的专业技术人员应有副高级以上职称,常委候选人应有正高级职称;提名为委员的党政干部(含参照管理)原则上应担任主任科员及以上职务,常委候选人应担任副处级以上职务;提名为委员的国有企业负责人应为中央驻青企业、省属国有企业二级企业以上单位负责人,常委人选应为中央驻青企业、省属国有企业领导班子成员。

    四、委员推荐办法

   请各有关单位团组织(青年组织)按照《省直机关青联第三届委员会委员预选名额分配表》(附件2) 及推荐标准严格条件,认真推荐,未设团组织(青年组织)的单位由机关党委代为推荐。委员预选人员上报,须经本单位党委同意。其中,非中共党员人选需征求上级党委统战部门意见。各单位预选人选简要情况请以《省直机关青联第三届委员会委员预选人员登记表》(附件4)进行汇总,并附500字以内个人简介,于2019年1028日前将电子版发至省直机关团工委进行初审。(联系人: 王建凯;邮箱: 931781064@qq. com)

    经初审通过后,按要求填写委员提名登记表一式三份《另行下发),提供事迹材料3份(事迹材料反映人选的主要经历和成就,1000 字左右),提供正面免冠彩色2寸标准照片一式两张、彩色工作服和生活照各一张,报送时间另行通知。  

  五、工作要求

  1.严格掌握标准条件。各提名单位要认真对照委员标准、条件和结构,对提名人选严格把关,全面了解提名人选各方面情况,切实加强对提名人选的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的考察考核。

  2.严格规范工作程序。各提名单位要认真履行提名推荐程序,切实做好提名、协商、考察、审核、公示、会议确认等各环节工作,扩大委员提名推荐过程中的参与权和知情权,确保提名推荐过程的公开透明。

  3.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按照“谁提名谁负责”、权责对等的原则,各提名单位要切实承担起委员提名推荐的的主体责任。协商审核中发现人选弄虚作假者,直接取消资格,有关情况将进行通报;出任委员后发现产生过程把关不严、弄虚作假行为的,撤销委员资格,对提名单位及有关责任人在青海机关党建网站上公告。



附件2:

省直机关青联第三届委员会委员预选名额分配表

序号

单  位

教育

农业

科学技术

社会科学

经济

法律

新闻出版与传媒

医药卫生

技能人才

文化艺术体育

1

省委办公厅

1










2

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1





3

省政协办公厅




1







4

省委组织部









1


5

省委宣传部







1




6

省直机关工委









1

指定席位


7

省委老干部局








1



8

省委党校




2







9

青海日报社







2




10

省社会科学院




1







11

省法院






1





12

省检察院






1





13

省政府办公厅









1


14

省发展改革委





1






15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1






16

省教育厅

6










17

省科技厅



1








18

省公安厅






4





19

省国家安全厅






2





20

省民政厅




1







21

省司法厅






2





22

省财政厅





1






23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1










24

省自然资源厅



1








25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1










26

省交通运输厅



3








27

省水利厅



1








28

省农业农村厅


2









29

省文化和旅游厅










3

30

省卫生健康委








7



31

省退役军人厅




1







序号

单  位

教育

农业

科学技术

社会科学

经济

法律

新闻出版与传媒

医药卫生

技能人才

文化艺术体育

32

省审计厅





1






33

省商务厅





1






34

省应急厅




1







35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1



36

青海省税务局



1








37

省生态环境厅



3








38

省市场监管局





 1






39

省外事办









1


40

省地矿局



1








41

省广电局







1




42

省统计局





1






43

省林草局


1









44

省扶贫局




1







45

省体育局










5

46

青海湖景区管理局





1






47

省粮食局









1


48

青海广播电视台







4




49

省总工会





1






50

团省委

1










51

省妇联

3










52

省文联




1






1

53

省科协



1








54

省残联




1







55

省工商联





1






56

省红十字会








1



57

财政部驻青专员办





1






58

国家统计局青海调查总队





1






59

青海储备物资管理局





1






60

西宁海关




1


1





61

省通信管理局



1








62

省气象局



2








63

省地震局



1








64

新华社青海分社







1




65

青海邮政公司





1






66

广恒新能源有限公司





1






67

中国新闻社青海分社







1




序号

单  位

教育

农业

科学技术

社会科学

经济

法律

新闻出版与传媒

医药卫生

技能人才

文化艺术体育

68

省邮政管理局





1






69

中国冶金总局青海地堪院



1








70

省有色地勘局



1








71

省委网信办



1








总  计:108

13

3

19

11

16

12

10

10

5

9

 


 
 

 

 

 

 

 

 

 

 

 

 

 

 

 


 

附件3:

省直机关青联第三届委员会委员界别划分说明

    省直机关青联第三届委员会拟设置10个界别,分别为:科学技术、社会科学、教育、经济、法律、农业、文化艺术体育、新闻出版与传媒、医药卫生、技能人才

1.科学技术:科学技术研究和应用领域的科技工作者,气象、地震、测绘、技术监督、海洋环境、环境保护、技术推广和科技交流、工程设计等综合技术服务机构的研究、管理人员,地质勘查业、水利管理业研究人员等。

2.社会科学:哲学、历史、美学、艺术、语言、民族、文化、考古等人文科学和人口、政治、经济等社会科学研究机构的专业研究人员,政策制订和管理部门的研究人员等。

3.教育:普通、成人高等院校、普通中学、中专、技工、工读学校、职业技术培训、小学、幼儿园及盲人、聋哑人等特殊学校及其它教育机构的教育工作者。

4.经济: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的法人代表和经营管理者;民营企业所有者、经营管理者和专业技术人员;受聘于外资企业、港澳台资企业的高级管理技术人员;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及邮政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旅游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和地质勘查业等行业的从业人员等。

5.法律:公安、检察、法院、司法、监狱、安全等部门和立法机关及法律教学、研究机构的工作人员,党委、政府从事政法工作的人员等;解放军、武警(消防)官兵等。

6.农业: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从业人员,农业技术研究机构、农业技术推广站、农机站、兽医站等农林牧渔服务业研究人员,以农林牧渔业为主营业务企业的所有者和经营管理者,农村青年专业合作组织负责人,农村进城务工青年代表农牧区青年致富带头人等。

7.文化艺术体育:文学、戏剧、舞蹈、音乐、美术、书法、电影等领域的专业艺术工作者;文物保护、图书馆、档案馆、群众文化等机构的从业人员;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及其他体育事业从业人员。

8.新闻出版与传媒: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网站等机构的新闻工作者;音像出版社、图书出版社等机构的从业人员;宣传策划机构、新媒体机构的从业人员。

9.医药卫生医院、疗养院、防治机构、卫生防疫站、妇幼保健机构、药品检验机构等卫生事业机构从业人员,从事医疗设备、药品研发的专业人员等。

10.技能人才掌握专门知识和技术,具备一定的操作技能,并在工作实践中能够运用自己的技术和能力进行实际操作的技术人员队伍的骨干人员。

 


附件4:

省直机关青联第三届委员会委员预选人员登记表

提名单位: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日

民族

籍贯

政治面貌

学历

学位

工作单位及职务

职称

手机号码

界别

备注(主要社会职务、重要奖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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